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精神及我县2024年认定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古田县教育局负责认定。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选择“古田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古田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
古田县;
2.宁德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古田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德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古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月8日(工作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选择“古田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在读未毕业研究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2.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
(2)填写户籍所在地时要精确到乡镇;
(3)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
(4)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5)申请人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一般性的技术咨询可于工作日8:00-18:00致电010-58800171咨询。
(二)体格检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1.体检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8日(工作日)。
2.体检医院:古田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93-3864343。
3.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体检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且不能更改体检表格式)并携带体检表到古田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体检,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集体体检。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随带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在体检表上粘贴,体检费用自理。
5.申请人全部体检结束后(体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将含有体检数据信息的体检表和报告单上交到体检中心,由古田县教育局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当期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认定。
6.体检标准和体检流程:体检标准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为准;体检流程按古田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规定进行。
7.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不能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建议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申请认定。怀孕者应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部拍片检查。
(三)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请成功、体检合格后,申请人须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工作日、行政服务中心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3999019。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⑴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⑵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⑸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⑹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⑺《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古田县教育局统一到体检医院领取)。
⑻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申请种类及学科)。
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审核认定
古田县教育局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网络比对,在15个法定工作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者做出教师资格的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及领取证书时间以文件公告的形式于2024年12月15日前公告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tian.gov.cn)。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由古田县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593-3999019。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公安、检察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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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
古田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6日
原文标题:古田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utian.gov.cn/zwgk/zfxxgkzdgz/jya/qt/202409/t20240927_19775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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