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下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梧州市内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梧州市户籍;
(二)持有梧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梧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梧州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梧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驻梧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一)梧州市行政审批局为梧州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二)电话咨询:0774-6025093、0774-6028378(梧州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科)。
(三)Q群咨询:826060820(梧州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答疑群),进群申请需填写实名。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申请时间:10月14日9:00—12月2日16:00。
(二)现场(网上)确认时间:11月25日—12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详见附件1)。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先完善个人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请申请人员注意在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详见附件4: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详见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3.网上申报注意准备齐全体检表、户籍证明等材料,同步上传附件,可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全程网办,无需再到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楼现场确认。未完整上传附件材料的,需到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楼现场确认。
(二)教师资格体检。
1.梧州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为梧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市人民医院,申请人须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为1年。
2.全程网办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可下载附件3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以及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的截图同步上传系统即可。
3.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网上或现场确认。
梧州市2024年下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同步开通全程网办及现场确认,全程网办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现场确认到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楼“一窗通办”专窗申办,申请人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办理即可:
1.网上确认程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申报提醒”中,完整上传体检信息、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附件材料,注意上传的附件要求格式为PDF,不大于500kb。未完整上传附件材料的,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注意:网上申报已完整上传附件,但是选择来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需要申请人自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2.现场确认程序: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楼“一窗通办”专窗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当场作出资格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当场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经核验通过后到现场领取或邮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无需提交。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等原因(申请人务必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上传所需的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听障人员在我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听障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4号)文件执行。
(五)申请人在核验学历时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详见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点击下载>>>
附件1-3 |
1、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下半年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提交要求
3、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下半年高中、 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xzspj.wuzhou.gov.cn/xxgk/fdzdgknr/gggs/t190840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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