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及对象
1.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2.全省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已进行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二、注册时间
1.申请人网上报名注册时间
10月9日—10月15日
网报操作方法见附件1《注册工作操作手册教师版》
2.确认点现场确认及初审时间:10月16日—11月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2024年南昌县教师资格注册时间安排表》。
3.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开放,请各校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须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6.已任教的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前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学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教师培训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经查实,注册有效期内有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3.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支教、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向后按年度顺延。因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参加相关培训,补齐继续教育学时;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由学校组织考核,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下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材料
(一)学校材料
1.承诺书(见附件4);
2.网上导出注册信息表(保留教师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种类、证书编号、认定机构名称等重要信息);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备案表原件;
4.编制册原件。
(二)教师个人现场确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07年及以前的外县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以后教师资格证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查询结果。
3. 所任教学校编制册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4.《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有关情况证明》(见附件3)及近五年师德考核结果(网上截图打印)。
5.任教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打印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为5年一周期培训合格证。
点击下载>>>
1、注册工作操作手册(教师版) |
2、南昌县2024教师资格注册审核时间安排表 |
3、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有关情况证明 |
4、承诺书(样本) |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南昌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ncxedu.cn/news/show-58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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